1.6 报关货物边角料、废品内销业务审批
一、申请方应具备的条件
1、在综保区内已正常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;
2、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报关货物的边角料、废品;
二、应申报的材料 (一式三份)
1、《报关货物边角料、废品内销申请审批表》(固定格式);
2、内销货物清单(固定格式);
三、审批程序
1、综保区管委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方提交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查,如发现资料漏缺或错误,应将漏缺或错误之处一次性告之申请方,要求予以补充或更正。在资料得以完善后,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核报批。
2、综保区管委会批复后,区内企业(或委托报关人)向综保区海关办理申请内销手续,经海关审批同意后内销。